本講義以文化大學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系蘇夢淮副教授於2023年為臺灣山林復育協會成員專業訓練課程內容為基礎進行整理編輯,作為山林復育種子教師及本會成員進修教材,以將學理知識對照應用,落實於山林復育行動。
《植群復育概論》
課程重點
1.相關名詞:
A.植群(vegetation):特定區域內現存的植物組合
B.生態復育(ecological restoration):回復遭破壞(干擾)的生態系的過程 → 干擾不一定是人為;回復 也不一定需要人力
C.植群復育(vegetation restoration):著重在植群上的生態復育
D.復舊造林(reforestation):藉由人工方式將遭受破壞(通常是伐木)的林地恢復成森林
E.森林復育=生態造林=近自然林業(close to nature forest):把森林視為具多功能生態系統的管理方式。此方式會盡量以低程度的人為介入來加速自然演替的過程,以快速彌補因為人為開發而失去的森林棲地。其運作方式參考我們對於天然林結構與演替過程的學理認知,並把森林視為具自我調節能力的生態系來進行管理
F.相關名詞的關係:

2.全球生態保護意識演進的重要里程碑
A.1760 工業革命 (Industrial Revolution):人類開始加速對環境的破壞
B.1948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成立:半官方性質的全球生態保育開始
C.1949 李奧帕多的《沙郡年記》(A Sand County Almanac)出版:民眾生態保護意識的啟蒙
D.1962 瑞秋‧卡森的《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出版:促使社會大眾關心生態議題
E.1975《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簡稱《華盛頓公約》:對於跨國物種販運的管制
F.1975《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溼地公約》(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 Ramsar Convention),簡稱《拉姆薩公約》:全球溼地環境保護
G.1992《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國際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起始,後續有京都議定書(1997)、巴黎協定(2015)等等
H.1992《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國際對於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起始
I.1993 保羅‧霍肯的《商業生態學》(The Ecology of Commerce)出版:倡議企業經營成本應該納入生態保護補償的費用
J.2006 艾爾‧高爾《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上映:將全球暖化議題普及到社會大眾認知
K.2010, 2011 聯合國宣告當年度分別為生物多樣性之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Biodiversity)以及森林之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Forest)
3.生態保護意識演進的重要里程碑
A.1980 淡水紅樹林保育事件:本土環境保護的濫觴
B.1982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指定珍貴稀有動、植物,予以法律位階保護
C.1983 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成立:臺灣第一個、且具官方色彩的NGO保育組織,代表臺灣的保育發展,走向IUCN建立的模式
D.1984 墾丁國家公園成立:保育意識開始走入社會
E.1995 荒野保護協會成立:臺灣最大的保育團體,且為民眾自發性成立
F.2015 溼地保育法施行,2017年公告第一批國家重要溼地
G.2018 國土綠網計畫啟動:普及全台且政府各部會、附屬公司法人共同投入環境保護
H.2021 政府宣告2050達到淨零排放的重大政策
I.2021 林務局公告生態造林作業原則
J.2023 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通過,予以淨零排放要求至法律位階,淨零排放成為東京奧運般,大家都認為問題重重,但還是會往目標前進的政策
4.植群復育的必要性:
A.維持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對於自然以及人類社會都有諸多價值
B.基於文明社會的責任及道義
C.達成國土生態綠網目標
5.植群復育具有綜合和危機學科的特性
A.綜合學科:整合各類學問的知識,亦需要各方人才的協助
B.危機學科:在了解問題的全貌之前,就必須採取行動
6.植群復育作業流程

A.確立目標
i.復育地點(地理位置)
ii.復育範圍(面積)
iii.希望達到生態與生物多樣性恢復
iv.植群復育為長期志業
B.決定要復育的植被類型
i.潛在植群判定:依據?
ii.現況調查:空照影像、現場調查
iii.比較上述兩者之結果,差異越大代表需要越多的人力介入
iv.現存植物盡可能保留→以演替方式進行取代
C.提出復育樹種清單
i.現存物種
ii.歷史資訊
iii.整合上述兩資料,進行原生種判定:
D.採種、育苗、出栽
i.母樹調查
ii.母樹優先順序:
iii.育苗以種子繁殖方式最佳,並盡可能擴增母樹,以求取遺傳多樣性最大化
iv.苗木來源標示(需正確)
v.出栽
E.查核復育成效
i.物種核對:
ii.植群核對:
7.分組操作、文獻閱讀實施方式討論
一、相關名詞
A. 植群(vegetation):特定區域內現存的植物組合
B. 生態復育(ecological restoration):回復遭破壞(干擾)的生態系的過程 →干擾不一定是人為;回復也不一定需要人力
C. 植群復育(vegetation restoration):著重在植群上的生態復育
D. 復舊造林(reforestation):藉由人工方式將遭受破壞(通常是伐木)的林地恢復成森林
E. 森林復育=生態造林=近自然林業(close to nature forest):把森林視為具多功能生態系統的管理方式。此方式會盡量以低程度的人為介入來加速自然演替的過程,以快速彌補因為人為開發而失去的森林棲地。其運作方式參考我們對於天然林結構與演替過程的學理認知,並把森林視為具自我調節能力的生態系來進行管理

在植群復育學課程一開始,我先介紹「相關名詞」。我把「相關名詞」畫了架構圖給大家參考,你可以把這張圖以「森林復育」為中心分成左右兩個區塊,左邊區塊最上層叫做「復舊造林」,這是一個林業界用的名詞。
「復舊造林」一般定義是:「藉由人工方式將遭受破壞(通常是伐木)的林地恢復成森林」,強調的是「人工」,因為在林業界最重要就是種樹。種樹是「藉由人工方式把遭受破壞過的森林恢復成森林」。「破壞過的森林」為何而破壞?原因有兩個,一個來自於「自然」,一個來自於「人為」,特別在我們林業界所謂的「被破壞的森林」通常是「人為」的,因為我們要伐木、要經濟產出,所以種了樹之後,我們要再去把它砍伐掉,這個通常是人為砍伐。但有少部份的破壞是「大自然」產生的,這種破壞是自然的,比如土石流流過去可能森林會被摧毀掉,這個在我們林業也會很擔心,因為可能我們的造林被土石流摧毀了,被大自然摧毀了,所以我們還是要把它恢復,所以這種破壞它可能有自然的,也有可能人為的。
「復舊造林」的定義也提到,他要把破壞過的(林地)恢復成森林,但是沒有講要「恢復成哪一種森林」。所以通常復舊造林要恢復的森林是恢復原來的經濟造林,不是為了生態而恢復。所以林業界很久以前就有「森林復育」這種相關名詞,他的對象通常是為了經濟,可是在少部分「復舊造林」裡面,他確實是要把它恢復成天然林,所以這就會跟我們講的「森林復育」是一致的目標,只是在林業界這個狀況會少很多。我們現在講的「植群復育」,其實在「復舊造林」有涵蓋到,但復舊造林大部分是為了經濟生產而造林的。
在右邊區塊的最上層,我們叫做「生態復育」。「生態復育」是比較近代發展出來的知識或領域,發展的時間沒有很久的,這在「保育的發展簡史」的段落我會進一步說明。
「生態復育」分了兩大塊,一塊叫「植群復育」,這是我們今年課程要討論的重點,但是生態復育有「其他生態類型復育」,不是恢復植群的。比如海域生態的復育,我們劃設一些「海洋保育區」就是在恢復海洋生態;比如有些去做人工魚礁,因為要讓魚的多樣性增加。這就是其他類型的生態復育。在陸域也有其他類型「非植群」對象的,比如「地貌」的復育也可能歸到生態復育;或者是「沙漠」,上面幾乎沒有什麼植物,也可能是非植群復育的領域。通常在陸域實施的大部分是植群復育。
提問:現在陸域生態復育做最多螢火蟲跟蝴蝶,不講植群。
答:這類的是「物種復育」,跟「植群復育」不太一樣,因為物種不代表生態,物種歸物種,生態是物種的集合,我們要的是整體的生態,生態除了物種之外,還包括環境。物種(復育)這個部分其實是比較早期的思維,比如我們復育螢火蟲、蝴蝶,其實是針對很特定的目標,這種標的很窄。過去來講,通常(特定目標的復育)成功率很低,為什麼?因為它沒有整體恢復,是個別恢復,個別恢復很困難,原因是生態是很複雜的組合,所以你只復原某個部分沒有全貌的話,你只要一放手,它就會全部完蛋,通常會這樣子。
「植群復育」我把它分成兩類,植群復育裡有一類叫「森林復育」,另一類是「其他植群類型復育」,比如它可能是「草原」的復育;或者是高山生態系的,可能是「灌叢」;或者是「溼地」的,例如我們臺灣很少溼地森林,所以我們在復原溼地生態的時候,就不是做森林復育。所以「植群復育」有一部分是「森林復育」,有一部分是「其他植群類型復育」。
「森林復育」是我們在臺灣,如果未來要操作(植群復育)的話,是最主要的模式。
從相關名詞的關係圖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復舊造林」以及「生態復育」這兩個領域都有在討論「森林復育」,它們的交集就是「森林復育」。
以上是相關名詞的關係。
「生態復育」定義是「回復遭破壞(干擾)的生態系的過程」,這個「遭破壞的過程」不一定是人為的,回復也不一定需要人為。這很有趣,破壞不見得一定是人為,回復也不見得需要人。我們協會為什麼要去做(生態復育)這件事,當然有它的道理。我們後面再來討論。
森林復育=生態造林=近自然林業(close to nature forest)
「森林復育」跟我們協會目前在做的事情最有關係。「森林復育」這個名詞我畫了幾個等號,一個叫「生態造林」,一個叫「近自然林業」,有一個領域專門在做「近自然林業」,在國外是用「close to naturel forest」這個專門名詞,在臺灣我們沒有人在提「近自然林業」,也就是在過去林務局沒有討論到「近自然林業」的操作。

「近自然林業」就是我們協會在做的森林復育,為什麼它又等於「生態造林」?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一個生態造林原則,是在林務局頒布的。
你真正去看的話,「生態造林」這個名詞是沒有英文的。主要原因是臺灣用「生態造林」這樣的名詞,但國外不用,國外不用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如果是「造林」,它就是「人為的」,它「不會是生態」,他們是這種觀點。
這個「造林」它是「人為的」,所以國外叫「近自然林業 ,close to nature forest」,不叫「自然林業nature forest」是因為「人的成分」在裡面。英語系這種名詞用字是很精確的,但是我們中文如果用「近自然林業」反而會讓大家很難想像,但你用「生態造林」就很容易理解:原來是為了生態去造林。因為中文用字沒有那麼精準。
在國外的觀點,「造林」這件事它「本來就不是生態」,簡單講是這樣,所以(「造林(forestation)」跟「生態(ecology)」)這兩個是牴觸的。你用英文去寫’ ecological forestation’ (生態造林)絕對行不通,因為所謂的造林就不是天然的,是人為的。以上這幾個名詞是這樣的關係,先跟大家說明。
「近自然林業」的定義滿複雜的,首先它說:「把森林視為具多功能生態系統的管理方式。此方式會盡量以低程度的人為介入來加速自然演替的過程,以快速彌補因為人為開發而失去的森林棲地。其運作方式是參考我們對於天然林結構與演替過程的學理認知,並把森林視為具自我調節能力的生態系來進行管理。」
定義上寫「把森林視為具多功能生態系統的管理方式」這種方式有幾個好處,第一個就是會盡量以「低程度的人為介入」,也就是說所謂的森林復育不是像造林那種非常高強度的(管理)。所謂的「造林」是整片地方都(先整理成)空地,把它全部種樹,這叫「造林」。
但是「近自然林業」是用「低程度的人為介入」。為什麼要「人為介入」?重點在於它要「加速演替過程」,大自然會演替,植群一定會演替,不管是什麼樣的森林、什麼樣的植群,它一定會演替,可是演替有時候速度太慢,我們人類破壞速度太快,所以為了要彌補破壞太快的速度,不得不用人為的方式來加速自然演替。這時候操作就要很小心,因為我們在仿效自然操作,這時候我們可能會因為某些操作或觀念上的失誤,導致做出非自然的東西。這是很可能發生的。所以在「近自然林業」裡面,它要加速(彌補因為人為開發而失去的森林棲地),但它希望加速的是自然演替,這個其實很困難。
接下來的課程我們就可以好好來討論「近自然林業」裡面的重點。
近自然林業的定義後半段寫到「其運作方式是參考我們對於天然林結構與演替過程的學理認知,並把森林視為具自我調節能力的生態系來進行管理。」
近自然林業的運作方式,首先,你一定要了解天然林它的結構跟它的演替過程,也就是說,這個天然林它是怎麼樣的組成,從現在到未來它會怎麼樣地變化,這一定要預先知道(也就是學理認知),知道之後我們才可能去用人為的介入來加速自然演替,所以基礎調查是很重要的。
過去臺灣在做生態復育,只要牽扯到植群的都是這樣的問題,就是我們其實對要復育的那個地方不是太了解,然後就去復育了。復育了什麼呢?早期就是種樹,也不管種什麼,只要種綠色上去就叫復育了。到後來慢慢地發現應該要種原生種,種了原生種就一定是復育嗎?也不一定,因為你必須知道當地原來森林的結構跟演替是怎麼演替的,你才能來介入。這個部分在過去是很少去做的。所以今年的植群復育學我希望我們可以對這部分做一些探討,讓大家有一些基礎,將來做植群復育或森林復育的時候,你知道要從哪裡先著手。
最後,「近自然林業」還有一點很重要,要「把森林視為具自我調節能力的生態系來進行管理」。「自我調節」的,森林它可以自己處理自己的事情,就像我們講「一個成人你會自理」這樣子。但是「傳統林業」是人不斷地去幫忙,希望讓這裡面的樹長得又高又大,產出很多木材。
可是「近自然林業」是朝向「自然」的角度,它是把「自然」視為一個「獨立的運作個體」,我們在協助的這個部分只是在「協助它的獨立能力,不是要去介入它的未來」。這個講起來可能很容易,可是實際上要做是很困難,因為對森林了解確實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你了解之後,還要仿效自然,所以真的不簡單。
到目前為止,希望大家可以聽得懂。
提問:以協會目前在做的復育,算是「近自然林業」嗎? 有其它近自然林業復育的例子嗎?
答:我們協會在做的就是「近自然林業」,國外的案例滿多的。在森林學裡面,「近自然林業」在歐盟跟美國很早就是一個獨立的領域,已經發展了一段時間。例如樹島復育就是近自然林業的一種操作概念。他們已經有成果了。
提問 :在台灣有關於近自然林業這種森林復育,算是剛開始啟蒙嗎?
答:可以說是,因為過去我們在林業裡面完全沒有提到「近自然林業」。我有稍微查一下,這個close to nature forest 有臺灣的中文翻譯名詞,但是我們官方的文件裡面,還有學術報告都沒有用這個名詞。
蔡智豪執行長:我提一下「生態造林」的名詞是從何而來, 12年前里山倡議那時候,從我們官方所有的政策計劃裡面才出現「生態造林」的名詞,之後的淺山復育,在官方從行政院下面的系統,包括林務局,交通部各個系統裡面都出現「生態造林」。但是為什麼前年(2021年)他們要發布這個原則,就是政府的政策裡面有這個名詞,但是沒有作業規範跟準則。所以那時候才要求林務局去頒布這個作業原則。
蘇夢淮老師:這個名詞我覺得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只要懂就好了,知道「生態造林」就是「近自然林業」。因為你用「近自然林業」在我們使用中文的區域,你很難懂它的意思,但是你用「生態造林」大家一看就知道,我今天來種這個樹是為了生態,可能這樣比較單純化,沒有什麼不好。
蔡:因為政府把「生態造林」放在政策裡面,又沒有給它解釋,變成所有的部會跟地方政府各自解釋,然後也沒有作業原則,就變成各種解釋。到前年(2021年)訂的時候才講的,在這12年來的政策裡面,關於生態造林到底它的目的是什麼,其實都很模糊。
蘇: 我跟你講這沒有關係,反正這種狀況很多,我們新的林業政策一堆都是我們自己的名詞,沒有國外翻譯,人家其實都已經做很久了,只是我們自己都創了自己中文的名詞。像「林下經濟」就是一個很有名的例子。你去查,根本沒有任何英文的學術名詞叫做「林下經濟」,但是林下經濟這種概念在先進國家已經做很久了,他們的林地裡面不是只有生產木材,他們有做其他用途,但是他們的用語不是這樣。但是我們就是用了一個林下經濟這種名詞出來。其實我是覺得無妨,反正只要大家懂就好了。
二、全球生態保護意識演進的重要里程碑
接下來,我跟大家介紹「全球生態保育意識演進的里程碑」,全球的里程碑及重要的時間點。我們從「全球保育意識演進圖」的左邊開始看。

A.1760工業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人類開始加速對環境的破壞
全球保育意識的演進從1760年開始。1760年是工業革命開始的年代,工業革命讓我們人的科技發展起來,人類的能力增加了,力量增加了,所以我們對自然的改造速度也變快了,這個持續了大概200年。
B.1948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成立:半官方性質的全球生態保育開始
工業革命發展了大約200年之後,人們開始意識到我們的環境已經進入一個有點萬劫不復的狀態,但是這個(意識)是發生在我們講的先進國家,當時在台灣大家還沒有這種感受。西方他們科技發展很早,環境破壞也比較早,他們就開始去反思這些科技帶給我們生活這麼便利,我們生活的品質是不是因此而增加了?我們的環境是不是變好了?結果發現不是這樣。
所以在1948年,全世界第一個國際保育組織IUCN,「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就成立了。IUCN後來成為聯合國專門處理保育很重要的組織,它是去連結全世界國家一起做保育的一個重要機構
IUCN的成立是什麼意義?它其實有點是半官方的組織,因為早期成立的環保團體,通常都跟政府的運作有一些關係,所以IUCN表面上它是一種非政府組織,但它不是全然由民間自發,它有點是政策性發展起來的一個組織。
C.1949李奧帕多的《沙郡年記》(A sand County Almanac)出版:民眾生態保護意識的啟蒙
到了1949年,全球的保育意識開始有點改觀了,就是因為李奧帕多(Aldo Leopold)的書。李奧帕多是生態哲學先驅的大前輩,他1949年出版「沙郡年紀(A Sand County Almanac)」,這本書它有一個很深遠的影響。李奧帕多他是寫他家附近的環境改變的陳述,但是其實他並沒有給太多負面的陳述。他的書出版之後,閱讀者很多都是民間的人,所以這個觀念就開始傳遞出去。這本書的實質影響就是把保育的觀念帶到一般民眾身上,開始紮根了。保育的觀念一旦進來民眾身上,社會就會慢慢地發酵起來。
D.1962 瑞秋‧卡森的《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出版:促使社會大眾關心生態議題
接下來是1962年瑞秋.卡森的「寂靜的春天」這一本書。瑞秋.卡森她的狀況跟李奧帕多不太一樣,她是一個科學家,她發現這些化學汙染物的問題,像殺草劑這種,她就寫這些事情。所以她這本書也把這種知識讓大家更容易理解。為什麼?因為李奧帕多「沙郡年紀」是哲學思想的,可是「寂靜的春天」講的事,很實質地發生在你家旁邊,你家的土地被汙染了,民眾就很容易感同身受。所以「寂靜的春天」有劃時代的意義。你看現在這種著作一大堆,可是在當時她是全世界第一個出來探討這件事情的,當時都還在講人定勝天 :我們弄出這些化學物質就可以打敗所有大自然的東西,我們可以統治大自然。可是瑞秋.卡森提出這個大問題:你在創造這個化學物質的時候,你自己也在受害。所以這個觀念進入到民間了,之後,先進國家的保育觀念就越來越強盛。
E.1975《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簡稱《華盛頓公約》:對於跨國物種販運的管制
在 1975年有兩個重要的國際公約在IUCN的主導下簽署。
第一個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也叫「華盛頓公約」,英文簡稱CITES,全稱是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它是管制野生動植物跨國貿易,比如有一些大貓熊這一種的不能買賣,或是鯨魚不能買賣。又例如臺灣的筆筒樹,筆筒樹也不能在國際間買賣,它不能輸出到別的國家,自己國內買賣CITES它不管你,但是國際間的貿易它會管。
F.1975《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溼地公約》(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 Ramsar Convention)
1975年另外一個重要的國際公約是「拉姆薩公約(RAMSAR)」,拉姆薩公約是溼地保育公約,全稱是「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溼地公約(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拉姆薩公約一開始是為了保育遷徙性的水鳥,後來就慢慢地改變了,所有的溼地它都納入保護,而且從國際性的保護變成區域性的保護。雖然我們臺灣沒辦法加入這些公約,但是我們自己也有因應這個國際溼地公約進行相關的作為。
「CITES華盛頓公約」跟「拉姆薩公約」這兩個公約有什麼意義?它們的對象基本上是比較偏向在「物種」,一個是野生動植物的貿易,另外一個是一開始是著重在水鳥的保育,所以它們是在「保育特定的類群」,不是保育全面性的(生態系)。
G.1992《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國際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起始,後續有京都議定書(1997)、巴黎協定(2015)等等
到1992年就不一樣了,1992年也有兩個很重要的國際公約,第一個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其實氣候變遷這件事在二十世紀的末期已經開始被注意到,而且已經很多國家開始重視了。我們想一下,氣候是一個整體環境的問題,所以這個反應出來的是-「環境的保護」,而不是「特別物種的保護」。也就是說,從一開始1975年的華盛頓公約、拉姆薩公約的「特別物種的保護」,到1992年就已經轉成是「整個生態系的保護」了。
H.1992《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國際對於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起始
1992年簽署的另外一個公約是「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這兩個公約出來之後,等於是在保育的全世界的作為裡面,已經有一致性,有制度可以參考。
I.1993 保羅‧霍肯的《商業生態學》(The Ecology of Commerce)出版:倡議企業經營成本應該納入生態保護補償的費用
1993年保羅‧霍肯 (Paul Hawken)寫了一本書The Ecology of Commerce,中文翻譯成「商業生態學」。「商業生態學」是什麼意思?以前生態的議題都是生態領域、自然領域的人在講生態,社會上其他領域是不講生態的。但是有一個領域其實應該要很講生態,就是商業領域。你看製造業也好,銀行業這一種,他們都是一直不斷地利用自然資源,但是他們實質上沒有對自然做任何措施去維護,他們不斷地在用自然資源。比如採礦,一大堆的礦場,比如挖到大理石這些,都是自然資源,可是有沒有對自然做回饋?沒有。為什麼他可以不用做回饋呢?這很奇怪。
所以「商業生態學」這本書要倡議的是商業界應該要去重視「生態成本」這件事,事實上這也是需要的。這些採礦或捕魚的產業,它從來不用去討論「生態成本」,它都不用去付,那是因為我們政府幫它付了。政府幫它付了,是誰來付?是我們大家一起付,也就是所有的生態成本都是大家的納稅金去做生態保護,但是生態是誰破壞的?主要是這些產業取用自然資源破壞掉的。所以「商業生態學」就在講,如果你這個公司有遠見,應該要來看生態破壞這件事,你要開始去因應,未來要轉變成生態成本你(商業界)要去付。
保羅‧霍肯這本書出版之後,確實如他所預期的,之後企業開始掏錢出來了,大家現在已經知道這觀念。比如台積電每年要花很多錢去種樹,這就是保羅‧
霍肯講的「生態成本」,他在1993年開始提這種概念。所以對整個自然保育的發展來講,「生態成本」這個觀念還滿近代的,是很新的東西。
J.2006艾爾‧高爾《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上映:將全球暖化議題普及到社會大眾認知
2006年的重要里程碑是環境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 (An Inconvenient Truth)」。美國前副總統艾爾‧高爾(Al Gore)是編劇跟主演。高爾他跟小布希競選美國總統,差一點點票數敗選了,他很大方地沒有再去爭論,就讓小布希當總統,高爾他後來就投身環境運動。高爾早年在當議員的時候就很重視氣候變遷,他卸任之後就到處去宣講、拍影片,提醒大家氣候變遷這件事。
2006年「不願面對的真相 」這部紀錄片上映的時候,給大家一個非常大的衝擊。實際上,氣候公約(UNFCCC)頒布已經經過了十幾年,這個議題不是新的東西,但是為什麼這部影片很重要?因為這部影片感染全世界。1992年的時候,知道氣候公約的人全都是高層或是學界的人,是高爾把氣候變遷這個議題變成平民化,大家都知道原來地球正在暖化,所以這部紀錄片是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我覺得它比前面任何的這些公約都來得重要,因為它很實質地把環境議題直接就鋪陳到每個人,全世界每一個人都知道這件事了。你現在去問,沒有一個人不知道全球暖化這件事情。所以「不願面對的真相」是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
K. 2010, 2011 聯合國宣告當年度分別為生物多樣性之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Biodiversity)以及森林之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Forest)
之後,聯合國開始有一些作為。在2010年和2011年連續兩年,聯合國國際年的主題都跟「生物多樣性」有關。2010年是「生物多樣性之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Biodiversity);2011年是「森林之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Forest),這兩個都是跟生物多樣性有關的,而且很有趣的是,在這之後聯合國沒有再提跟生物多樣性有關的國際年,只有這兩年連續提,但是這已經足夠了,為什麼?
我們新一輩的人一定都知道「生物多樣性」,一定聽過這個名詞,這就是跟聯合國這兩年的國際年有關係。聯合國把「生物多樣性」這議題推出之後,所有相關的教科書就開始跟進講這個議題。聯合國如果沒有做這個宣告的話,當然先進國家他們會注意,但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會知道的。生物多樣性開始會變得這麼熱門,跟「生物多樣性之年」、「森林之年」有關,一直延續到現在,包括我們的森林復育,其實都是架構在這些歷程上面。
提問:如果以「生態的概念」或「生物多樣性的概念」的啟蒙的話,也是在1990年代之後才開始有這種整體的概念嗎?
答:應該是說「在1990年代(拓展)到民間」。你看全球保育意識演進圖,1948年IUCN成立,其實就已經有些國家開始重視了。
IUCN的起源是在歐洲,當時歐洲幾個主要領導國家開始重視這個議題,一起合作成立IUCN,IUCN後來才慢慢地擴及到全世界。1945年二戰結束聯合國成立,後來IUCN就變成聯合國下面一個主要負責環境保護的單位。
所以我的意思是,「保育意識」最重要的就是普及化,「沙郡年紀」跟「寂靜的春天」這兩本著作的重點是在先進國家,他們會去關切這些東西,但不是全世界。保育意識拓展到全世界的是1992年之後,特別是2006年高爾拍的影片很重要,因為前面1992年這兩個公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它還是有點學術(性質),雖然當時已經開始在講生物多樣性,但是還是停留在曲高和寡的狀況。但是到了2006年已經不是曲高和寡,因為有一些國家已經感同身受,全球暖化可能會造成他們的滅絕危機,所以這已經不是曲高和寡的問題,大家一定要關注了。所以這十年是一個很關鍵的時期,本來是一個很高層在講的保育的議題,變得普及化,大家都在講。
三、生態保護意識演進的重要里程碑
接下來看我們臺灣自己的保護意識演進的重要里程碑。

A.1980淡水紅樹林保育事件:本土環境保護的濫觴
臺灣自己的保育歷程更短,1980年才開始。1980年「淡水紅樹林保育事件」,這是由中央研究院院士周昌宏主導,當時他是中研院的研究員,他主要是研究化學生態學,但是他們還滿關切土地問題。當時臺北市政府要去開發關渡平原,因為台北市已經有點擁擠了,市政府希望能夠外擴,其實現在也不斷地在外擴,桃園航空城就是這樣的狀況。當時選地當然臨近台北最好,所以關渡平原是第一個選項。
關渡平原它連過去一直到淡水、竹圍有大面積的紅樹林,大家都知道的「水筆仔」。所以當時周昌弘他就出來倡議紅樹林保育,因為他做化學生態學他認識很多國外的紅樹林專家,他知道紅樹林很重要。因為政府的新市鎮造鎮計畫會移除大面積的紅樹林,他當時就利用一個國際研討會有國外的紅樹林專家學者來臺灣,他就順勢用這個研討會來發表共同宣言。他當時已經滿有份量的,也連帶地有一些關切的民間團體就跟著出來,最後政府就停止關渡的開發。你現在看到關渡有一個自然公園,是因為這個事件留下來的。關渡平原那邊還有臺北少數的水田,都是跟這個事件有一些關係,所以後來關渡那邊就禁止開發,整個區域就劃成「紅樹林自然保留區」,這是我們臺灣最早成立的保護區。1980年的紅樹林保育事件算是一個起頭。
B.1982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指定珍貴稀有動、植物,予以法律位階保護
1982年我們政府宣佈「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文資法」開始施行。「文資法」名義上叫「文化資產」,可是它有一部分是在保護「自然資產」。這對我們來講有點奇怪,為什麼把自然資產放在文化資產裡面?是因為時代背景的問題,因為臺灣當時沒有自然保育法案。
當時「文化資產保存法」是為了要對應聯合國的「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像我們常會去國外一些世界文化遺產、自然遺產的景點旅遊,這個國際公約就是保護這一類的遺產。當時臺灣的自然資產還沒有任何的保育法案,所以就順著「文化資產保存法」把自然資產一起綁進來保護。所以我們有一部分的自然資產,包含動物、植物、地質這三個面向的自然資產,就編到「文化資產保存法」裡,所以文資法變成跟保育有關係。
但是,在後來保育法案逐漸推出之後,文資法的生態保育、自然保育這方面的功能就變得很弱,現在只剩下植物中幾種的「珍貴稀有植物」,例如 「臺灣山毛櫸」和「南湖柳葉菜」就是文資法在保護的;另外,「北投石」這種比較稀有的礦石,也是文資產法保護的,但是文資法它保護的範圍其實很少了,它主要還是著重在文化資產。
可是在當時文資法是很重要的,它的重要意義是我們開始立法作環境保護「1982年臺灣開始立法做環境保護」。立法有什麼重要性?立法有「強制性」,也就是這種保護是有強制的。比如,你砍一棵臺灣山毛櫸,對不起,你就抓去關吧,或者罰錢。立法,讓保護環境變成有強制性,這很重要。我們在講保育的政策你不能用道德勸說。你純粹道德勸說大家不要殺生,這沒有用,所以會有「野生動物保育法」出來,直接明訂「你殺了野生動物,你吃牠,你就要判刑」,明定在法裡面,所以法律很重要。
文化資產保存法是臺灣的第一個保育法。
C.1983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成立:臺灣第一個,且具官方色彩的NGO保育組織,代表臺灣的保育發展,走向IUCN建立的模式
隔年1983年,臺灣第一個保育組織「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成立,你看名稱「中華民國」就知道它是半官方性質的。政府當時成立它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要跟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做對接,第二個是向國內宣導生態保育,所以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它出版了「大自然雜誌」,這是臺灣生態保育雜誌期刊裡面歷史最悠久的。
D.1984墾丁國家公園成立:保育意識開始走入社會
1984年墾丁國家公園成立,是我們臺灣第一個國家公園。國家公園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國家公園」,名稱有「公園」兩個字。當時1984年國家公園剛成立的時候,臺灣民眾都還不曉得什麼是「national park」,所以大家想到的國家公園是國家成立的公園,是給我們玩的。你不要小看這種觀念,因為這樣大家拼命跑到墾丁國家公園去玩,可是國家公園給他們的教育是自然教育、愛護自然、生態保育,所以無形中就把自然保育的觀念紮根給民眾。
所以國家公園對臺灣民間的自然保育概念的建立很重要,特別是墾丁國家公園第一個成立之後。我們大家都是差不多,普遍不太愛念書,但是我們很喜歡玩,如果能夠從玩中得到學習,那是最有效的。所以國家公園把保育的概念向下紮根到一般民眾。
E.1995荒野保護協會成立:臺灣最大的保育團體,且為民眾自發性成立
1995年「荒野保護協會」成立,這也是一個滿重要的里程碑,因為「荒野保護協會」到目前為止還是全臺灣最大的民間保育組織,它純粹是民間的,跟半官方的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不一樣。荒野保護協會它的成立代表一件事情:臺灣的民間的力量已經成熟了,可以做到非常地大。
F.2015《溼地保育法》施行,2017公告第一批國家重要溼地
2015年臺灣開始推動一些保育法案,其中跟我們棲地相關,最重要的就是「溼地保育法」的公布,「溼地保育法」有什麼重要性?它是專門對棲地的保育,而且是針對特定類型的棲地。
你想想看這件事的意義:政府為了一種特別的棲地類型,也就是「溼地」這種類型,專門設一個法案。法案要在立法院通過有多困難?立法院要三讀,三讀不是這麼簡單,它要有人起來開始連署要提案,還要有立法委員同意支持要協助你,因為溼地立法委員一定不懂,一定要有人去推,官方也要進來推,那個過程是很漫長,大家一起推動,才可能專門為了特定類型的棲地去立法。所以這個「溼地保育法」是我覺得也很重要的,代表臺灣的保育已經進入一個很細部分工的時代了。
G.2018國土綠網計畫啟動:普及全臺且政府各部會、附屬公司法人共同投入環境保護
接下來,2018年「國土生態綠網」宣告,這是林業署現階段的重要保育政策,這跟我們協會現在在做的植群復育非常有關係,雖然我們不見得一定是執行它這個計畫,但是其實目標是一樣的,「國土生態綠網」是把我們已經破壞的環境要找回來的生態復育的作為。
H.2021政府宣告2050達到淨零排放的重大政策
I.2021林務局公告生態造林作業原則
2021年有兩件事情,一個是林業署(林務局)公告的「生態造林作業原則」,讓國土生態綠網的作業有一些原則可以參考,但是它沒有太多實質上太多的規範效力,這個還有努力空間。
2021年另一個重要事件是中央政府直接宣告「臺灣2050年淨零轉型」政策,也就是碳的零排放,溫室氣體的零排放。2050年其實不會很久,現在已經2023年,也就是20幾年後就已經到了。這個政策中央政府把它推出來後,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決心,因為以我們臺灣的情況要做到這樣的話,其實有滿多問題的,這算是一個很遠的目標,我們希望努力把它達成。
當然這也是在回應我們前面提到的,聯合國這些國際氣候公約先進國家都在準備,而且你注意一下他們的時程,離2050年不會差太遠。這代表什麼意思?你看我們臺灣1980年才開始在講保育這件事情,我們在2020年的時候,政府已經決定要迎頭趕上,至少在「氣候變遷」這個目標能夠跟先進國家一起走。這是一個很大的進程、很大的決心。我們一開始落後人家,但我們是跟先進國家一起的,到時候要跟他們一起同時達到零碳排目標。
J.2023《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通過,予以淨零排放要求至法律位階,淨零排放成為東京奧運般,大家都認為問題重重,但還是會往目標前進的政策
2023年立法院頒布「氣候變遷因應法」,這是決心來協助「2050淨零轉型」的政策,氣候變遷現在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
我們知道「國土生態綠網」跟我們「植群復育」很有關係。「氣候變遷」跟我們在做的「生態復育」、「植群復育」、「森林復育」,有沒有關係?在這裡我同時綁了兩個議題進來,一個是「氣候變遷」的里程碑,一個是「生態保育」的里程碑。
為什麼會綁到「氣候變遷」?因為「氣候變遷」跟我們種樹是有關係的,而且有強烈的關係。現在我們有時候會有機會跟企業界人士分享,我現在跟他們講的都是這樣:你們如果想要因應未來的話,就提早把種樹做好,因為種樹是最好解決他們問題的手段,但是當然要種對樹。
以上是我們國內自己生態保育的進程。
執行長:我們去年上課的時候提到,人工闊葉林的碳吸存1公頃大概是2.2公噸。以2.2公噸為基礎來算的話,臺灣一個人的年均碳排量是10.77公噸,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要cover(負擔)他現階段的碳排放量的話,需要5公頃的森林;如果換算成全臺灣2,300萬人,要cover全臺灣人的碳排放量會需要115萬平方公里,但是全臺灣的面積只有3.6萬平方公里,所以我們森林的碳吸存要怎麼樣去達到這個目標?現階段臺灣所有土地面積全部都種樹的話,碳中和只能達到不到3%的程度,所以我會很憂心企業卯起來種樹的時候,最後連生物多樣性也被破壞掉。
蘇老師:我想請問大家有什麼看法?剛剛蔡老師講的問題,大家知不知道?我們其實很努力在種樹,固碳的量沒辦法去補足我們所排出去的碳,那要怎麼辦?
我分享一下我的看法,但我先講一個例子。前一陣子我在準備資料看到有一個很勁爆的新聞說,太陽光電的固碳效率是種樹的50倍,也就是用太陽能種電所減少的碳排放評估起來效率是種樹的50倍。做這個研究的是一個中興大學老師,而且他非常強調他不是很贊成太陽能光電,但是他最後評估出來的結果是這樣,所以他就如實報告。(註:該研究補充說明此研究沒有計算太陽能板製造的碳排、發電效率會隨時間的耗損減益,以及最後回收報廢的處理也尚未具體規劃。)
我說這裡有幾個詭異的地方,一個是你今天如果看到這個新聞,你覺得那我們就來做太陽光電,不要種樹了,我們碳排放可以減少更多。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我們的保育除了「氣候變遷」議題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議題是「生物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你種光電絕對做不到,而且是把生物多樣性摧毀掉,這樣一來「國土生態綠網」這一個目標完蛋了。所以你不能因為某個東西好只偏那一邊,其他那一邊不要,因為「氣候變遷」跟「生物多樣性」都是聯合國現今最重要的自然環境議題。你現在要去跟上聯合國的腳步,你只跑了一邊,另外一邊都不管就完蛋了。所以你看歐盟、美國沒有那麼熱衷在種太陽光電,理由就是這樣,因為會很嚴重失衡。我不是說光電不重要,我也覺得要做,但是你要去取得平衡點。
第二個詭異的地方是,我們在討論碳排放的時候都忽略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就是我們要「節約用電、節約能源」,這很重要。最近有一個中央政府的計畫補助我們一台公務車,車上的電腦會評估耗油量有多少,我算起來大概平均1公升跑11公里,那是2400CC的汽油車。1公升跑11公里是什麼概念?油電車現在在臺灣基本上是1公升跑20公里起跳。快十年前我帶家人去北海道自助旅行租一台Honda油電車,那時候它1公升就跑25公里了,所以你看我們政府還允許1公升跑11公里的車在國內市場販售,是去年(2022年)的新車,那你就知道我們節約這件事情做得多差,我們都一直忽略節約這一塊。我相信如果我們中央政府真的很重視節約,其實我們在排碳會獲得很大幅的改善,因為民眾在低效率燃油車這一項就耗掉很多能源。
我再舉一個例子,電腦。我們所有的公家機關、學校的電腦都是很耗電的電腦,電源供應器都是幾百瓦起跳的。幾百瓦是什麼概念?我跟大家講,電鍋是800瓦,我們學校現在還有電腦的電源供應器是1,000瓦的,也就是它極峰用值的時候,那台電腦比你家的電鍋耗電還兇。但是這台電腦做什麼事?打WORD跟PPT,就這樣子而已。這種採購在我們中央政府、各級學校的電腦全部都是。光把這些電腦換成省電型的就可以省掉很多電。有沒有做?沒有做,因為壓力還沒有燒到這邊。但是我相信這件事如果要做,很快地可以獲得大幅改善。
除了我剛提到的耗能的車、耗能的電腦等等,這些耗能的電器都有改善空間。例如冰箱,我自己家裡的冰箱大概十年前買的,我就換一台日本的變頻冰箱,一換之後我的電費一個月減少至少500元,光一台冰箱就有這個差異。之後再換一次冷氣,以前一個月電費還有4,000塊,我現在連夏天都不到2,000元,你看差多少。當然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整個耗能就會減少,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們政府有很大的努力空間。種樹我是覺得不能放棄,不能因為種樹沒有(固碳)效率就不種樹,這不對。
執行長:現階段在臺灣的森林復育它的重點是「生物多樣性保育」。企業跟我們接洽的時候,我也是跟他提這件事。他們在問,一棵樹或是種多少樹能有多少KPI的減碳,當我跟他講說需要115萬平方公里的時候,他們就驚呆了。所以其實生物多樣性的保育是現階段我們對於淺山或國土綠網的復育一個很重要的價值。
我呼應蘇老師講的太陽能光電跟碳吸存這件事。以森林來講的話,一個闊葉林1公頃可以碳吸存2.2公噸。其實我們復育中心苗圃上面的鐵棚有裝太陽能光電,我有算過,就這小小的一個屋頂,1年的碳吸存量就等於1公頃闊葉林的碳吸存量。所以呼應剛剛講的,其實太陽光電效益很高。
蘇老師:反正太陽能光電還是可以擺在特定的位置,只要不會影響到生物多樣性都是一件好事。
執行長:其實屋頂很重要,太陽能光電如果是因應「氣候變遷因應法」,它其實應該要做的是所有新設的建築物應該要去加設太陽能光電。
蘇老師:你講到一個很有趣的,這件事我以前有在關注。我住臺北市,臺北市最爛的就是這一點,不諱言。自以為天龍國,但是這一點做得全臺灣最差。隔壁的新北市現在是每個校園都要做太陽能光電,當然有些就會跟財團結合,然後種電,這個就是租金很少,然後財團拿了大部分的補助。
可是我要跟大家講一件事:你沒有利益,企業怎麼會進來做?包含企業要支持所謂的國土綠網,它也是為了它自己,絕對不是為了國土綠網,這是很直白的,可是本來就是這樣,各取所需,企業本來它就賺它該賺的,這也是很正常,但是它做這個有貢獻的。
你看台北市有什麼低碳的政策?沒有,完全沒有自己的低碳政策。它的捷運、公車系統,這些都是中央補助的,對不對?所以政府的政策還是很重要。也許台中也有在補助光電,協會說不定也可以申請一些,在其他嶺東苗圃的屋頂上做一些太陽能光電。
執行長:公部門的公務機關建築物,應該要優先做太陽能光電,才不會去犧牲到農地,或者是山坡地,這個滿重要。我要補充,有一個2016年很重要,臺灣山林復育協會成立。
蘇老師:這我跟你講,你如果要把它加進來,你先成立全臺灣的分會。加油,加油。我們互相期勉。
提問:政府發布淨零政策,它有沒有要求企業要依照什麼樣的方式去種樹?
執行長:「生態造林作業原則」,其實它有因應森林法的修法,但是現在還躺在二讀。如果說生態造林作業原則它是一個行政命令,只能約束林務局下面的機關,但是種樹不是只有林務局在種,還有包括經濟部水利署下的河川局及其他的公部門。
蘇老師:國土綠網民營單位或者民間企業種得更多,比林務局多得多。因為林務局在低海拔或平地他幾乎沒有土地,他可以掌控的很少。中央山脈這種山區的地也不用種,本來都是樹了,不用種。
執行長:現在很多企業還不清楚「種樹是要維護生物多樣性」,但是企業被引導到「種樹可以減碳」這個方向,他們還搞不清楚重點,就像台積電一年的預算是1億,去田尾買一大堆樹來種,其他縣市政府就到處找地給它種,這就會出現很大的問題,「生態造林作業原則」只能約束下轄的機關,因為它只是行政命令而已,它沒有辦法約束地方政府,也沒有辦法約束其它的平行機關,只能約束各個林管處而已。所以,台積電如果接洽的是新竹縣政府,新竹縣政府因為不受生態造林作業原則的約束,就可以自行決定要如何種樹。我們國家沒有任何的法規約束「種樹要生物多樣性」。
提問:企業的淨零轉型是要怎麼達成?
答:如果是講我們臺灣的碳交易,現在還在準備當中,因為2023的氣候變遷交易法把碳交易放進來了。之前的一個版本是一直不敢放,它已經講說臺灣要做碳交易,但是那個碳交易一直是空虛的東西。2023這個版本是玩真的,兩年要做。第一個是國內的一百多的大企業,要先進來做碳交易,等於是我們國內自己有一個碳交易市場,你要看政府怎樣接下去做下面的配套。企業如果有走外銷的它會非常快,因為它被輸入國約束,所以台積電要比較快因應。
光做蘋果供應鏈的(企業),就被蘋果要求很多了,但是他們現在很多做法是到國外去買碳權,這比較快。還有一個是土地問題,我們國內對能源的管制很嚴格,你要去投資一些能源的設限很多,這也不是一個好事。
之前有人要開發地熱就處處被刁難,因為你做這個地熱能源就搶到台電的利益,因為台電不做地熱。像風機、太陽能這些,台電也是被迫跟進,因為這些不做不行,風機跟太陽能是最快有成效的,做了馬上就有成效,太陽能板一裝上去併連到電網,馬上就有成效。現在白天你去看台電的即時電力分析,我們的太陽能在白天已經超越核能了。太陽能有14%,核能是11%,核能持平一直是11%,太陽能在白天是14%,但是太陽能的問題是晚上沒辦法發電。可是它在白天已經超越核能了,所以太陽能一直被罵還是一直要做,因為它要因應淨零排放。
我覺得能源是多面向的,而且我們真的要節約,我們太多東西還是很耗能的。我自己買的電腦是買整合型小電腦,像一個便當盒大小的,一般文書處理、跑統計軟體都很快,裡面的CPU是筆電用的CPU,因為筆電要提高操作時間它就要減少用電量,筆電的CPU是比較低耗能的,有的已經做到連風扇都不用了。所以,你看我們中央機關就是完全都沒有進步。我30年前在史前館做資訊的工作,那時候政府採購就是這種電腦,到30年後它還在採購這種電腦,完全沒有長進。
四、植群復育的必要性

A. 維持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對於自然以及人類社會都有諸多價值
B. 基於文明社會的責任及道義
C. 達成國土生態綠網目標
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在做「植群復育」,它有什麼必要。
第一個是「維持生物多樣性」,這是植群復育最基本的目標。現在聯合國希望達成全地球的生物多樣性的保存,植群復育它才可能做到。
第二個是「基於文明、社會的責任跟道義」這個也滿重要的,我們要展現我們不再是那些都是要依靠別人的,我們要走在前面。
第三個是「達成國土生態綠網目標」,所以植群復育在現階段是一個很重要的作為。
五、植群復育具有綜合和危機學科的特性

A. 綜合學科:整合各類學問的知識,亦需要各方人才的協助
B. 危機學科:在了解問題的全貌之前,就必須採取行動
「自然保育的實作需仰賴諸多領域合作」,如這張圖講的「諸多領域」,除了最基礎的「自然資源」這個領域以外,它可能與「社會科學」也有關係,比如社會科學裡面有管理的,或者法律的,法律跟自然保育也很有關係,不然自然保育的法案怎麼出來?如果靠純粹法律的人,就沒辦法做,靠純粹自然保育的人也沒辦法做;或者是其他有關的,例如「環境監測」、「獸醫」這種,可能是對野生動物急救的,或者是相關學理的,像我們植群會用到「遺傳學」、「族群學」或「生理學」這都會用到。其他的領域包括「生態哲學」、「風險評估」、「生物地理學」、「島嶼生態學」等。所以自然保育是一個整合的領域,要整合很多其他領域進來。
以上的內容是我們簡單的保育歷史回顧。
最後我要跟大家討論,生態復育有好幾種類型,包含「植群」或「非植群」的。為什麼我們在臺灣如果要做生態復育的話,第一個應該優先恢復的是森林,為什麼是「森林復育」?

因為我們臺灣的植群裡面,森林是最主要的植群。這是我們的氣候使然,我們的溫度跟雨量使然,所以我們臺灣在大部分的地方,我們如果都不管它,它應該會發展成森林。所以我們在復育裡面,當然復育最多、最主要的就是「森林」。如果我們希望臺灣的生態能夠得到最快速的恢復的話,我們要優先恢復森林,其他植群類型就慢慢再來補充。
這是從我們的自然環境的角度去看,因為我們的溫度、雨量,臺灣最主要的生態類型是森林,所以我們在生態復育最主要是復育森林,或者說最優先復育森林。因為我們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有很多東西要做,但是如果要得到一個最快速的成效,當然就是要抓一個最大的重點先做,其他不是不要做,而是等這個最主要做完之後,跟著就來做。這樣的考量純粹是從我們的自然環境來考量。
六、植群復育作業流程
接下來的主題是「植群復育作業流程」,我們先瀏覽一次復育流程這些環節,後面的課程會進一步詳細說明。
「植群復育作業流程」我分成三個主要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要先有「政策擬定」,第二個階段是1「復育的實作」,第三個階段是「成果檢驗」,要檢驗這個復育有沒有成功,或者是成效如何。

「政策擬定」這個階段最主要是要「確立目標」,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在做森林復育」這是一個目標。目標要很確立-「我們『就是』要做森林復育」。
現在我們可能會面臨到的狀況常常是「為了做森林復育而做森林復育」,只是去因應這是一件滿有趣的事情、滿重要的事情,或者是符合潮流的事情,然後就去做了,這個不是一個好現象。
「確立目標」的意思是說:今天假設我們在大肚山,我們希望恢復它的生態。接下來,比如臺中市政府一定要先研擬一個很終極的目標,把這個終極目標定
下來說「好,我們要來回復大肚山的生態」,這個目標訂出來之後,後面其他相關單位就要來配合。你沒有定這個目標的話,就是一個空談。「確立目標」要定下來。
在「政策擬定」裡面,重點就是我們的「目標」是要復育哪種類型的,「地點」在哪裡,要把範圍畫出來,不可能無限制地想要在哪裡就在哪裡,畢竟我們的土地有太多的問題,可能是權屬的問題或是利用上的問題,沒辦法把所有的臺灣全部都恢復成大自然,所以「範圍」就很重要,這些都要擬定下來才可能開始去做。現在常常就是沒有「政策擬定」這個階段,政策沒有定下來你的決心就會不夠,決心不夠的意思是,可能今年有預算就做吧,明年沒預算就算了。
(植群復育)這是一個長期的事業,你不可能做一做之後就把它中斷掉。所以,目標一定要出來,目標就是政策要來確定、擬定,之後很多預算相關的事項就可以確定下來。
接下來第二個階段就要進入「復育實作階段」。復育實作裡面有三個重點步驟要處理,第一個步驟是「決定復育植群類型」,到底要復育哪種植群類型,要先訂出來。這就是課程一開始跟大家提過的,其實我們現在臺灣的生態復育很多是像這樣操作的:他一聽到「生態復育」就開始種樹,過去能夠種什麼樹就種什麼樹,後來發現不能種一堆外來種,那怎麼辦?那就種原生種就好,結果就抓了一大堆原生種來種,所以你會看到臺灣到處做生態復育的地方都種海岸樹種。
所以,最重要一點就是我們到底要復育哪種植群類型要定出來,因為植群就代表生態系,植群類型定了,生態系就定了,生態系就是所有生物的基礎,生物活在這邊,生物跟它的環境形成一個生態系,所以這個「植群類型」一定要決定好。
但是要決定復育的植群類型有一些困難度,為什麼?因為既然那個地方是要做生態復育代表它生態很差,所以通常我們看到的不是它原來的生態系,不是它原來的植群。這時候我們用一些學術方法叫做「潛在植群」的概念去回推,或者是靠「現地調查」來做一些佐證,這是有辦法做到的。當然你不能期望它跟過去一定一模一樣,這絕對做不到,而且也無從檢驗,但是至少可以在學理上有一個站得住腳的地方,就是這個「潛在植群」。
復育實作階段第二個步驟是「提出復育樹種清單」。因為潛在植群已經出來了,這個植群裡面有什麼物種?「提出復育樹種清單」這在臺灣有點難度,因為臺灣地形太複雜,所以植群很多樣,臺灣小小一個島,植群課就要講一年了,植群太多樣了。同一個類型,比如「楠榕林帶」,北、中、南、東的物種組成都不一樣,不要說北、中、南、東,可能在一個「壽山」,它就是不一樣的物種組成,所以就要靠一些「歷史資訊」的回推。
你可以預期的是,既然要復育當地,它的原生植物應該就不多了,如果原生植物很多就不需要復育,對不對?所以,當地的原生植物已經不存在怎麼辦?「歷史資訊」可能還可以找蛛絲馬跡。當然也要再配合「現地調查」,因為有時候樹種它是殘存的,現地調查有可能可以找到一些可以用的資料。「復育樹種清單」做出來之後,清單要盡可能完整。
最後是第三個步驟「採種、育苗、出栽」。樹種清單出來就可以開始做採種、育苗這些事,育苗出來,就可以到現場去復育,可能在初期要做一些撫育工作,之後就讓自然的力量讓它自己更新,我們只是加速它的演替過程。
植群復育作業流程的第三階段是「成果檢驗」,要去「查核復育成效」。我們可以用「與期望回復的植群型和物種進行比對」這一種方法。我們在復育實作的第一步驟已經決定要復育的植群類型了,第二步驟也有復育樹種的清單了,我們就可以用這兩個資料來跟現場實際復育的狀況做一個比對。
比如我們復育出來的植群型,最後是不是我們推估的潛在植群?或者是復育清單裡面的物種我們復育了幾成?用這樣的指標,你的復育才有依循。不然種了以後,我們如果不管它的話,它可能會變什麼樣子,你也不曉得。
所以最後這一個階段你做完成效檢驗之後,最終還要回來修正復育樹種清單這個步驟,形成一個循環,因為初期的復育可能不會如我們所願,它可能只恢復了比如五成的樹種,五成也許也很高了,搞不好恢復一成的樹種,所以要持續不斷地繼續做調查,繼續擴增母樹的來源,培育更多的種類,再繼續做復育、再檢驗、再回來這樣的循環。總有一天,我們覺得達到某種程度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放手不管,讓它自己來。
以上植群復育作業流程的三個階段跟大家講解完畢,接下來我向大家說明各個步驟,依序是:確立目標、決定復育植群類型、提出復育樹種清單、採種/育苗/出栽、以及查核復育成效。

A. 確立目標

i.復育地點(地理位置)
ii.復育範圍(面積)
iii.希望達到生態與生物多樣性恢復
iv.植群復育為長期志業
首先是「確立目標」,我們要確認四件事情:第一個,「復育地點」在哪裡,它的「地理位置」;第二個,它的「範圍」或者是「面積」有多大;第三個,我們「希望達到生態與生物多樣性恢復」;第四個,「植群復育是長期志業」,這就是我提到的一定要確定目標。(植群復育這件事的)主事者,可能是主管機關,或者是我們協會來推動這個事情,那麼協會就要很確定這個目標,目標確定你才能做長久的事。過去我覺得臺灣的復育有點不太堅定,主要是因為這種目標都是為了做這件事而成立的目標,比如說今年可能政府決定有一個方案,這個方案要復育很多地方,有這樣的目標出來之後,他又編了很多預算,但是只持續了三年就沒有再做了,所以這種計劃不是我現在所講的這種目標。我所說的「確立目標」是:這個目標定下來之後,就是要做一個很長期的事情,然後我們就要投入了,東西都要準備好了。「確立目標」這個一定要先很清楚。我相信現在協會很清楚這個目標。
提問:「查核復育成效」是用多久的年限去做一次查核?或者是比如5年一次、10年一次、15年一次?
答:查核的指標沒有固定的標準,所以你要查核的項目可以自己設,但是你一定要設這一種查核的基準,你才能夠去評估你做的復育有沒有成效,這是對我們自己來講的,不是設給別人看的,而是我們自己要檢驗自己的作為有沒有成功,我們可以自己去設一些查核點。
執行長:我舉一個例子,我們目前在進行的初期、中期、跟長期的查核的幾個點,我不曉得跟蘇老師的查核有沒有一致性,大家可以討論。
第一個在初期(前三年)的時候,我們的目標是各種樹苗的存活率以及它的生長的高度冠幅,也就是初期的生長狀況,這是第一階段的查核的點。
第二階段是差不多到第三年之後,有能力開花果實的(是哪些樹種、或個體)。
第三階段是蘇老師曾經問我的,我們種下去之後,自然溢散出去的小苗到底有沒有出現。這會是在我們第三階段,大概是在後年(2025年)就可以開始進行野生樹苗自生小苗的評估了。以上這三個是目前在進行的調查。
蘇老師:我講的查核復育成效,跟你講的不太一樣,你講的比較是檢驗目前的操作有沒有成功,比如你們「種這些樹有沒有成功」這一類的,但是我講的是「生態回復有沒有成功」,就是「最後的植群復育有沒有成功」。我想這是不同層次的,我講的查核復育成效是:最終我想要的植群型有沒有成功。
B.決定要復育的植被類型
接下來,復育實作階段的第一個步驟是要「決定復育的植被類型」。
i.潛在植群判定:依據? 潛在植群判定的依據,有「臺灣植群圖」跟「過去的調查報告」。 現在有很多資料都(公開)出來,特別是臺灣已經做出我們自己的「臺灣植群圖」了,這個植群圖也有把過去蘇鴻傑老師主要的植群做細部的分類,所以臺灣植群圖這邊的資料更細,它已經說明到臺灣北、中、南、東的差異或其他資訊。所以我們以地點去比對臺灣植群圖,通常就可以比對出這個「潛在植群」是哪一類。

還有一個判定潛在植群的依據就是找「過去調查報告」,這個(方法大家)就不用期望太多,因為我們後來發現,在臺灣真正大破壞之前主要的自然調查報告,可能都日本人做的。日本人統治的時候,臺灣就開始有比較大規模的、低海拔的破壞,一直到現在都還在破壞。所以最好判定潛在植群的依據是日本人剛接手臺灣初期的那些報告,可是他們也跟我們現在這些做生態的人一樣,一直往中央山脈裡面跑,所以平地的東西很少有留下來的資訊,不過還是有一些蛛絲馬跡可以找。
ii.現況調查:空照影像、現場調查
另一項作業是「現況調查」,我們可以用「空照影像」跟「現場調查」來搭配。空照影像可以讓我們初步先判斷植群類型,細部的植群資料就用現場調查。
iii.比較上述兩者之結果,差異越大代表需要越多的人力介入
「潛在植群判定」跟「現況調查」這兩個一定要做比較,比較之後如果發現「潛在植群」如果跟「現場調查」差太遠的話,就代表我們要用更多的人力介入來做這個生態復育。當然有時候的狀況是,你發現潛在植群做出來是這樣,現場調查也差不多,其實本質上它似乎就不太需要做生態復育了。
可是現階段我們很多在做生態復育都有的問題是:他是「先指定地點」,不是目標先出來。他先指定這一塊地要做生態復育,可是他沒有先去看這塊地需不需要恢復?這塊地有沒有必要恢復?結果,一個好好森林就把它砍了,然後種一些奇奇怪怪的樹進來。這就是你沒有去看它的潛在植群,也沒有去做評估,只是為了植群復育而植群復育,這樣不對,本末導置。
iv.現存植物盡可能保留->以演替方式進行取代
最後一個是,「現存的物種要盡可能保留」,然後「以演替的方式來進行取代」。現在現地的物種,原生種當然是要保留,可是常常會有一些外來種,你就很擔心那些外來種是不是會影響生態,對不對?但實際上,原則最好就是盡可能都保留,你用後面我們種進來的植物來把它取代掉,這個做法是會比較好,而不是一開始就趕快去把那些外來種都砍了,因為你在做的過程裡面,你會加速破壞的程度。你可能砍了一棵很大的外來種大樹,比如一棵黑板樹,它倒下來壓死了一堆原生種的苗,反而得不償失。你倒不如慢慢地等它死掉,然後底下的原生種來補它的位置。
(經由上述這四項作業,)「決定要復育的植被類型」就會出來了。
C.提出復育樹種清單
「植群類型」出來了,我們才能提「復育樹種清單」。我們當時在大肚山也是這樣操作,我們先把植群類型決定好,才可能去找樹種。
提出復育樹種清單,要按照程序來進行:從「現存物種」、「歷史資訊」這兩項資料彙整分析,並且要「進行原生種判定」。

i.現存物種:盡可能建立現階段的完整植物名錄
- 野外地毯式搜索(以植被較好的區塊優先進行):在復育樹種的清單裡面,「現存物種」當然是比較好,我們做現地野外調查可以建立現階段的植物完整名錄。現存物種建立的過程有幾種做法,第一個是「野外地毯式搜索」,傻傻地去地毯式搜索,像現在我們在西海岸或是花蓮,從一些空照圖看起來好像植被還不錯的、也可以走的步道,就會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植物。因為森林破壞的過程會造成一個問題:本來這些植物它可能是均質地散佈在森林的,比如我們現在比較少見的「臺灣假黃陽」,他可能本來均質地散佈在森林,可是我們破壞森林之後,他便殘存在某些特定的區塊,你沒有走到這個區塊你絕對看不到他。但是你不能因此說他就不是這個地方的一份子。有時候就是剛好走一走,在一個轉彎的小角落就看到一棵很成熟的樹在這裡,在我們的經驗裡常有這樣的情況,這表示地毯式搜索很重要,雖然要花費滿多的人力跟時間。
- ˙老樹調查:「老樹調查」也是我們植群復育找資料過程裡面很重要的一環。臺灣過去因為文資法的關係,有建立全臺灣的老樹資料庫,但這是各縣市政府各自建立的,不是整個國家統一進行,所以各縣市政府自己建的資料就有品質的問題,但終究大部分縣市都有把轄內的老樹至少做一個清單出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資訊,因為有些老樹可能代表的是過去的殘留,當然有一些可能不是。
- ˙民眾栽植保留:另外還有「民眾栽植保留」的,這個狀況雖然不多,但是也會有。我以前在做山茶研究的時候,在阿里山隙頂的茶區。隙頂那裡現在種烏龍茶種很多,因為那是商業品種。原先過去的採集紀錄裡面,隙頂那一帶山區就有野生茶。但是你去找全部都是茶園,怎麼找得到?然後我們就去問製茶所的人,他們一聽我們說要來找野生茶,他就很高興,他說那個野生茶在他爺爺開始來阿里山這邊開墾的時候就有了,他們在開墾山林的時候都要把野生茶移掉,後來他爺爺覺得很可惜,於是就種了一兩棵在他們家院子。我們聽了很高興,在他家院子裡就有他們留下來的野生茶,然後就去採樣。結果一鑑定,真的它的DNA是野生茶,所以這茶樹真的是當時留下來的。所以你如果沒有去拜訪這些當地的民眾,你不曉得他有留這個種源下來,你會覺得好像全軍覆沒。
ii.歷史資訊
- 標本館:歷史資訊的蒐集,我們會找「標本館」,標本館是一個很重要的資訊,因為臺灣的標本大概是在1850年代開始就有了。1850年漢人已經進來臺灣開墾了,等於平地低海拔地區的破壞已經開始出現,但是那時候還沒有那麼地嚴重,所以至少在過去大概1850年到1950年這一段時間,也就是二戰這一段時間的標本,還是有很多在標本館找得到。從標本館找資訊,另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政府過去有支持一個「全國數位典藏建置計劃」,臺灣三個大標本館都有參加那個計劃,包括林業試驗所、台灣大學、中央研究院這三個。所以你也可以在網路上很容易找到標本的資訊,這是一個好處。
- ˙調查報告:歷史資訊另一個來源是「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相對來講比較難取得資訊,因為我們過去都覺得平地不值得調查,深山才值得調查,所以大家都往深山跑。深山的調查報告很多,平地都沒有。
iii.整合上述兩資料,進行原生種判定:
- 排除臺灣外來種植物:必非當地原生種(最新名錄參考ChangYang et al,. 2022)
接下來,我們整合「現存物種」跟「歷史資訊」這兩項資料之後,進行「原生種判定」。有可能在做調查的時候,是已經有外來種進來的。比如我們在看日本植物學者島田瀰市的仙腳石報告的時候,當時的仙腳石雖然是日本指定的天然紀念物,可是裡面已經有人工種植的植物了,所以外來種我們要做排除。怎麼排除?第一項,「排除臺灣外來種植物」,只要是外來種植物一定可以排除,不管是不是人種的,外來種絕對不是原生植群該有的。
- 排除人為栽植的臺灣原生種
其次排除的是「人為栽植的臺灣原生種」,要判定這個就有難度了。比如蔡老師問我一個竹柏的問題:在苗栗挑鹽古道看到自己長出來的竹柏。這個就是人為栽植的竹柏在苗栗地區,然後它種子傳播出來,在森林裡長出來的,這就不是當地的物種,就要排除。怎麼排除?其實也不難,有一個原則:你要先找到它的母樹,如果你看到它有小苗長出來,它一定有母樹在附近,如果它的母樹也是在這個森林裡面的大樹的話,它是原生種的機率會就很高。但如果它的母樹是在人家庭園裡面出現,通常就是人為栽種再逸散出來的
還有一個判定的方法,我們可以看「族群結構」。這個地方如果有很多竹柏,大、中、小的樹都有,大概不意外,這是原生的;但是你看都是小苗,然後一棵大棵的在人家庭園,這就是人為栽種逸散出來的。
另外還有很多判定的方法,比如這個物種的分佈在臺灣是侷限的,如「臺灣油杉」就是最好的例子。「臺灣油杉」只有在坪林跟台東分佈,結果你在苗栗調查看到有臺灣油杉,這鐵定是人種的,絕對不可能是我們意外發現臺灣油杉它的新族群,大家就不用太高興,這個就可以排除。
- 排除人為栽植後逸出歸化的臺灣原生種
最後一個是排除「人為栽植逸出歸化的臺灣原生種」。這就是前面提到「在苗栗看到竹柏」的例子,這些人為栽植逸出的物種都要排除掉。做這個排除我是覺得沒什麼好猶豫的,為什麼?因為有時候我們會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當地的原生種,有時候真的很難判別,怎麼辦?我們用比較保守的角度來看,先把它排除,排除之後,如果我們能夠用的復育樹種清單裡面還有滿多種類的,那就可以了,我們不需要硬要用這種不確定的物種,我的意思是這樣。除非排除之後只剩下一、兩種可以用,到時再來看怎麼解決。
執行長:我們在高雄有去調查柴山北段的步道,一路從寺廟上去之後的步道會看到步道旁有「毛柿」。當我們走一圈完之後,就會呼應你剛剛所講的,可以判斷出它是人為栽植的原生種,因為它沒有大、中、小的族群,所有的步道的毛柿胸徑都是一致的,它都在步道邊,而且種很多。所以,柴山原來的潛在森林,有毛柿嗎?假設可能有,但是目前在步道上現況是毛柿是人種的,因為它的胸徑是一樣的。
蘇老師:我們現在在「低海拔復育」常會遇到這個狀況,這個是最難解決的,但是必須要解決,你不解決的話,我們的復育清單沒有出來,就不能做下一步。
執行長:所以我們那時候調查完之後,以柴山北段的話,潛在森林的復育樹種我們就直接把毛柿排除掉了,因為那是人種的。
提問:如果我們在復育的基地發現某個原生物種,有沒有可能它的母樹已經被伐除,留下來徑級小的族群,但是因為附近找不到母樹,而被排除掉?
答:如果小苗樹齡相近沒有母樹,這樣是原生種的機會很小,我們不能說絕對沒有,有時候是綜合條件來看。「分布類型」是一個最好的判斷方法,有些物種在臺灣它不是廣泛分布的,它有一些特定的分布,比如它都是東部的種類,突然跑到西部有一棵,有一個小族群在我們的復育區,那我們就要採取一個非常保守的或是很仔細的作法,去檢驗它是不是真的是原生的。你也不能排除它不是原生的,只是過去沒有記錄到西部的族群。但是過去紀錄都在東部,而西部有一個小小的族群,這就很奇怪,這就要去釐清,要釐清可能多少有一些困難,就要綜合判斷。真的沒辦法很清楚地判斷的話,就先排除。因為你不確定它是在地原生種,但你又把它抓進來名錄裡面,萬一它真的不是,就會很棘手。因為種樹是百年的志業,你一旦種下去要再去把它砍掉,這問題就大了。種小樹容易,砍大樹很困難。所以最好採取一個保守的角度。
D.採種、育苗、出栽

復育實作階段的第三步驟是:採種、育苗、出栽,大致上有以下幾個重點:母樹調查、母樹優先順序、種子繁殖並擴增母樹、苗木來源標示、出栽。
i.母樹調查
第一個重點是要做「母樹調查」,你一定要知道要採這些種子要到哪邊採,母樹調查很重要,包含母樹在哪裡,開花結果的時間到底是什麼,還有這個母樹有多少的族群量在這個基地。
ii.母樹優先順序
- 基地範圍內
第二個重點是「母樹調查的優先順序」,意思是你不可能無限制地去做這個範圍的調查,最好就是在我們復育「基地範圍內」的母樹。比如你在做大肚山復育,最好就是位在大肚山的母樹。
- 基地範圍外,但在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內
其次是「基地範圍外」的母樹,因為有可能他已經不存在大肚山了,但是他還「在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內」。這種地理障礙怎麼去設定?比如有一些大的河川,通常植物就不容易通過,或者是比較陡峭的山脈,植物也不容易通過。
以現在來看的話,比如大肚山復育,我們當時是把「大坑」算進來的,大坑的種源可能可以用在大肚山上面。但是如果你今天看,「大坑」跟「大肚山」中間,它有一個很大的「地理障礙」,這個地理障礙就是「臺中都會區」,因為都是人住的區域,這種現在的地理障礙,你不能把它當作過去的地理障礙。所以我們把大坑納進來是因為在人還沒有進來臺中盆地破壞之前,大肚山跟大坑中間的森林是連在一起的,它中間沒有大的地理障礙,它中間沒有山脈阻隔,中間有溪,但是是筏子溪、旱溪這種小小的溪而已,不是很大的河川。如果說它中間是一條濁水溪那種等級的大河川,我們就要採取一個比較保守的作法,也許暫時就要排除大坑。但是因為實際上沒有太大的地理障礙,我們就把大坑也納入。南邊的「八卦山」,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不然,以現今的角度來看,大肚山跟八卦山中間,都是人住的區域,物種絕對不可能傳播,以現在是不可能,但是過去人還沒進來之前,這兩地的物種是可以溝通的,傳播是沒問題。
- 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外(不建議,除非特殊情況)
如果這個母樹在「基地範圍內」跟「基地範圍外,但在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內」都沒有,怎麼辦?可能要看看「在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外」有沒有,可是這一項我們就「不建議」,因為這樣就擴增得太遠了,除非有特殊狀況。這個特殊狀況是,地理範圍內的植物已經寥寥可數了,已經殘存,非常非常衰敗,剩下幾種,不然的話,就不要到地理傳播障礙範圍外的區域。
iii.育苗以種子繁殖方式最佳,並盡可能擴增母樹,以求取遺傳多樣性最大化
第三個重點是「育苗」,育苗以種子繁殖的方式是最好的,這是考量到「遺傳多樣性」,種子的後代才會有遺傳變異,所以種子是比較能夠符合遺傳多樣性目標。
另外,可能的話盡可能擴增母樹,比如我們在大肚山上有看到十棵的烏臼,我們不要因為某一棵烏臼結果結得最好,我們都拼命採他,其他的烏臼都不理,不要這樣。我們要求取遺傳多樣性最大化。
在林業的經濟林育林裡面,(採種的)操作(跟我們的做法)剛好是顛倒的。林業的經濟育林會找最健壯的那棵母樹,結實最多的、種子最大顆的那棵當作採種母樹,其他都不去理。因為經濟育林是希望後代都是長出很多木材,可以有比較高的經濟價值,所以林業是用最低的遺傳多樣性來操作,但是我們在生態復育一定要顛倒,遺傳多樣性要把它最大化。
iv.苗木來源標示(需正確)
第四個重點是「苗木來源標示」,苗木一定要非常正確的地標示來源,絕對不能亂掉,因為一旦亂掉,遺傳多樣性就會被打。在後面的課程我們會講遺傳多樣性的一些狀況,一些比較學理的知識到時再仔細解釋給大家聽。
v.出栽
˙樹島法能節省花費、人力,也較符合自然的模式
第五個重點是關於「出栽」。出栽就是把植物從育苗盆種到現場去,真正來做復育了。有幾個方式,比如我們可能用「樹島」這種方法(Woodland islets approach),可以比較節省經費、人力,而且樹島它講求的是人工加速初期演替,及助益往後的自然演替,所以樹島復育法也比較符合自然模式。
- 小樹生長初期需給予較大的照護
小樹生長初期是一個關鍵。很多植群研究指出,在森林的更新裡面,小樹的成長也是一個關鍵期,這跟我們植群復育的操作也是一樣,因為在小樹生長期它的死亡率最高,所以你為了要求取苗木的存活,一定要給予較大的照護,可能大部分的心力會放在這邊。
- 水分供應可能是小樹建立與否的最大影響因子
「水分供應」是目前看起來在臺灣的這些小樹能不能建立成功的很重要的因子,「水分」是一個很重要的因子,但不代表全世界都如此。例如在溫帶地區水分可能就不是重點,因為溫帶樹種一般都滿耐旱的,但是臺灣的自然環境年雨量高,臺灣的樹天生嬌生慣養,都吃太多水了,所以我們這邊的植物在照護初期最重要的就是「水份要充足」。
E.查核復育成效

植群復育作業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是「查核復育成效」。我們可以分兩個層次來看,第一個層次是「物種核對」,看看物種有沒有恢復?物種恢復不代表生態恢復,我要強調。所以,第二個層次是要做「植群核對」,和潛在植群的物種組成做比較。
i.物種核對
- 和復育樹種清單比對,計算種類達成率
復育成效的第一個層次是先看物種的恢復,我們可以看最後成功復育出來的物種跟我們列出來的復育樹種的清單來比對,就可以去計算「種類達成率」。復育清單的物種數當分母,我們實際復育的物種數當分子,就可以知道物種達成率有多少。
- 稀有植物的回復狀況
其次去看的是復育物種裡面被紅皮書中歸為「稀有植物的回復狀況」,這是另一個指標。之前上課有跟大家提過,稀有物種在一個生態系裡面,其實是生物多樣性的來源,生物多樣性真正的來源是稀有物種,不是那些優勢種。所以稀有植物恢復的狀況我們可以另立一個指標來評判。
- 本項復育作業初期即可開始,且須持續進行
物種核對這項查核工作,我們在復育作業初期就可以開始來做,但是要持續進行。
ii.植群核對
查核復育成效的第二個層次是做「植群核對」。
- 和潛在植群的物種組成比較,可利用相似度評估
植群是代表生態系,植群回來生態系才有真的回來,物種回來不代表生態系回來,因為「植群」是「物種」加上他的「數量」,我們叫做「組成」,所以我們可以用「復育後的植群」跟「預估的潛在植群」來做比較,這可以用「相似度」來評估。
- 本項需待森林冠層建立後才能開始,需持續進行
「待森林樹冠層建立以後才能開始做植群核對」。因為一開始他都還沒有像一個森林的樣子,你就開始做核對是絕對沒有意義的,因為他不代表發展之後的森林,所以我們在森林的冠層建立起來之後,才開始來做潛在植群的核對。這個是比較後期才會去核對的。
這個核對的好處是我們可以用來做修正。前面物種進去之後,我們一定要不斷地補充樹苗,可能一開始會補充很多,慢慢地需要補充的樹苗會越來越少,但是可能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前都還要去關注,人為去做一些介入。
在這個過程裡面,在後期我們就可以用植群核對這樣的操作來把植群的物種組成把它調整過來,萬一這個植群不是我們要的。比如復育目標的植群是殼斗科,青剛櫟、長尾栲很多的森林,結果復育完之後發現殼斗科的青剛櫟是有,可是主要優勢樹種是紅楠,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利用「物種補苗」這件事去調整去它們的優勢度,慢慢地把它改成殼斗科優勢的森林。
所以「植群核對」在復育裡面是很重要的事,我們如果不做植群核對這件事情的話,不代表生態真的有恢復到。
整套的植群復育作業是以上這樣的流程。
執行長:植群核對要等到樹冠層建立,樹冠層建立少則也要10年的時間…。
蘇老師:對,植群核對一定是很後面才做的,所以可以預期一開始都是做物種的核對,你太早做植群的核對沒有用。一開始就做物種核對,你才能知道你恢復了多少的種類,不夠的還可以趕快再補,所以物種核對很重要,一定要做。
七、分組操作構想

最後是分組操作的構想。
我的想法是,以組為單位來選一個區域,比如臺中都會區,比如你的家鄉。例如我的家鄉是嘉義朴子,我就選嘉義的近海地區。依照我們課程介紹的方法有兩種方式,一個是現地資料收集,一個是歷史資料收集,用這兩個方式去進行資料收集。現地的資料收集可以看調查報告,不一定要到野外。或者各組約去野外調查。
最後,你總和這些資料之後,跟大家分享一下復育的想法。包括你選的這個區域的物種狀況,蒐集資料的狀況,根據這些你收集到的資料,你對這個地方復育的想法是什麼?這地方有沒有特別的物種?你在復育過程可能會遭遇的困難,或是其他你想要討論的議題。我覺得這是可以開放大家討論的。
另外一個分組操作的方式就純粹是文獻閱讀,有一些相關資料給大家,每組閱讀完之後跟大家心得分享,有一點像讀書會這樣來進行。
-第一章結束-